去年12月份,消费者孙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其于2009年8月在楚门某洁具用品商店购买的一批某品牌的PPR水管,用于自家别墅的装修。去年6月3日,家中洗手间主供水管突然爆裂,造成了别墅部分墙纸脱落,木地板变形及发霉,初步估计损失达几十万元。孙女士怀疑水管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方协商不下,所以向工商部门求助,希望帮忙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专门调解小组。一方面,对孙女士家的损失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损失情况的确比较严重,并了解到事发当天孙女士家中没人的情况。另一方面,调解人员积极向销售方了解相关信息,了解到孙女士家中一直使用大功率水泵,而水管较细,两者存在不匹配的情况。销售方称同一台水泵在不同管径下流量变化,压力也随着变化,功率同时也变化,长期受较大压力的水管容易老化并会缩短使用寿命。
在掌握了事件的基本情况后,调解人员组织了第一次调解会,但因销售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与孙女士的心理预期相差过大而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调解人员联系了该品牌水管的台州总代理和生产厂家,并由生产厂家派人到孙女士家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后,重新组织调解。
在第二次调解会上,厂家代表辩称,事故的造成不是水管的质量问题,而是申诉人使用不当的原因。调解人员指出,厂家承诺的能保用多年的该品牌水管,即使如厂家所说是因为使用不当,也不至于一年不到就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且水泵将自来水灌到楼顶水塔,使用的频率是很低的,卫生间水管破裂,与使用大功率水泵的影响应该不大。听了调解人员的分析后,厂家代表表示将向公司转达上述意见。
在随后组织的三次调解会上,申诉人要求赔偿的数额与总代理、厂家能接受的相差较大而一直无法谈成。
针对这一情况,调解人员知道厂家一方有意愿解决纠纷,孙女士也急于解决,并且将能够接受的赔偿数额降低。于是,本着妥善解决纠纷的大前提,调解人员与孙女士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详细分析并指出其疏忽管理和使用不当也应对事故的出现承担部分责任,取得了孙女士的认可。
10月28日,双方在调解人员的第六次调解下,本着互谅互让原则,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责任分配,由水管销售方、该水管台州总代理和生产厂家一次性补偿给孙女士11万元,至此,该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