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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相机竟为翻新机 可要求商家双倍赔偿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12-1-9
北京消费者许宁@中消报: 去年12月6日,我到中关村E世界电子商城C座7层741B购买尼康D700相机,接待我的是位齐姓的经理,在否定了我事先看好的要购买的2个镜头后,提出了他的见解。对于我这个初学者来说,感觉遇到了知音,听了他的建议,我花45678元购买了全
  

  北京消费者许宁@中消报:

  去年12月6日,我到中关村E世界电子商城C座7层741B购买尼康D700相机,接待我的是位齐姓的经理,在否定了我事先看好的要购买的2个镜头后,提出了他的见解。对于我这个初学者来说,感觉遇到了知音,听了他的建议,我花45678元购买了全套的尼康相机及2个镜头,还有多个配件。但回家后发现,除了机身是我要购买的型号外,其他产品都是在齐经理的指点下购买的,上网查询中关村报价后得知,我被商家忽悠多花了好几千块钱。进一步检查我发现,相机机身编码与外包装编码不一致。我到尼康售后服务部门查询发现我的尼康D700机身为翻新机,连保单都是伪造的,但售后不能出具检测报告,镜头也是水货。我要求商家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并且按照《消法》,双倍赔偿我的损失。

  《中国消费者报》回复:

  经与尼康售后服务部门核实情况了解,尼康厂家只能出具相机机身和镜头是否为行货的证明,无法出具相机是否为翻新机的检测报告。如果消费者认为是翻新机,可要求商家双倍赔偿。建议消费者向商场所在地工商消协部门申(投)诉,或者起诉该商家,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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